湖北省绿色工厂申报──可再生能源解读
可再生能源利用是湖北省绿色工厂申报的关键项,更是新版《绿色工厂评价通则》(GB/T36132—2025)明确的“能源低碳化”核心指标,是企业申报竞争力的核心决定因素,企业需重点布局、规范申报。
根据省经信厅《湖北省绿色制造梯度培育及管理实施细则》(鄂经信节能〔2024〕28号)及新版国标要求,可再生能源利用已纳入绿色工厂“能源低碳化”评价指标体系,要求企业需合规利用可再生能源。
√ 核心要求:企业需结合自身生产特点,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,确保数据真实可追溯、利用方式合规,且能提供完整佐证材料,未达到基准值将不得分。
√ 评审重点: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、利用方式合规性、数据可追溯性,无合规佐证材料将直接扣分。
结合湖北省能源资源特点及政策要求,以下可再生能源类型均符合申报标准(优先推荐易落地、易核算的类型),涵盖国标明确的各类可再生能源:
太阳能:企业自建分布式光伏电站、屋顶光伏、光伏建筑一体化(BIPV)等,可享受湖北新能源上网电价相关政策,其中分布式新能源机制电量占比上限可达80%;
风能:企业自建小型风电项目等,集中式风电机制电量占比上限为12.5%;
生物质能:利用生产废料(如秸秆、工业废渣)、生活垃圾等发酵产生的生物质能(沼气、生物质发电等),需提供环保检测报告,确保符合排放要求;
水能:依托湖北水资源优势,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利用小型水电资源,需提供水利部门审批文件;
其他合规类型:余热余压、水源热泵等,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及利用方案,确保符合国家及湖北省能源政策要求。
1.利用比例:明确核算,不做“表面文章”
√ 核算标准: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=企业年度可再生能源使用量÷企业年度总能耗量(计算方法需符合GB/T36132—2025附录B要求);
√ 加分梯度:不同行业有明确基准值和引领值,达到引领值(行业前5%先进水平)可获满分,介于基准值与引领值之间按比例计分,未达基准值不得分;
× 误区:仅采购少量可再生能源、无明确核算数据,或数据无法追溯,均无法获得加分。
2.合规性要求:2个关键点,缺一不可
资质合规:可再生能源项目(光伏、风电等)符合相关部门规定;
数据合规:需提供完整的可再生能源使用记录,满足“可观、可测、可调、可控”要求;
3.佐证材料:一次性备齐,避免返工
申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(建议整理成册):
可再生能源利用方案(明确利用类型、规模、实施周期、预期效益);
自建项目:审批文件、建设合同、验收报告、运行日志,增量项目需提供竞价入选证明或备案文件;
采购项目:采购合同、发票、发电企业可再生能源资质证明,以及机制电量结算相关凭证;
能耗核算报告(明确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计算过程,需加盖企业公章或第三方评价机构章);
申报绿色工厂的同时,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可叠加多项省级政策支持,降低企业投入成本:
√ 电价优惠:纳入机制的可再生能源项目,执行统一机制电价0.4161元/千瓦时,执行期限最长可达20年(光伏22000小时、风电36000小时内);
√ 加分赋能: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达标,不仅能获得绿色工厂申报加分,还能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,享受相应奖励。
× 误区1:“随便采购一点绿电就能加分”→ 不行!需提供完整采购凭证、资质证明,且核算比例需达到行业基准值,否则不得分;
× 误区2:“自建光伏不用备案”→ 不行!所有自建可再生能源项目需完成备案、环评等手续,2025年6月1日后投产的增量项目需按要求参与竞价;
× 误区3:“数据不用对接平台”→ 不行!评审时需核验绿色工厂申报官方平台: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(green.miit.gov.cn)未对接官方平台、数据无法追溯,将直接扣除该指标全部分值;
× 误区4:“机制电量可随意申报”→ 不行!增量项目申报的机制电量需适当低于其全部发电量,且不得超出竞价上下限,违规申报将取消资格。
可再生能源利用是绿色工厂评价“五化”中“能源低碳化”维度的重要评分项。企业可通过光伏布局、绿电消费、能碳管理等措施提升得分与申报竞争力,同时需统筹推进资源高效化、生产洁净化、产品绿色化、用地集约化等相关指标建设。
